房产信息“曝光”,是喜还是愁?

发布时间:2018-07-24 19:37:13

2018年6月16日,自然资源部发布消息称,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,居民的房产信息实现了“透明”化。这就意味着,从技术上来说,个人名下有多少房产、房产在什么地方、房产是什么情况都可以一查即知。

 
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曾明确提出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,“透明”+“查询”带给人们的是喜还是愁?

 

有人认为,自然资源部摸清了居民家底,更方便今后的不动产管理;有人则拍手叫好,觉得这有助于反腐,会曝光隐藏的“房叔”、“房姐”;还有的人推测,这是在为今后结合税费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做准备。

 

不过,由于2015年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实施以前取得的房产,有些只有纸质房产证,并未在信息平台进行登记,各地整理登记的进度不同,暂时可能查不到。居民主动进行登记的,以及2015年后经过产权过户、买卖的房产信息,在全国平台都可以查到。

 

自然资源部的下一步工作,就是指导各地进行不动产登记工作。2015年前的房产证依然有效,并按照“随动随换”的原则换发新的不动产证。随动随换指的是产权发生变化时,即出售、赠与或者抵押等情况下,登记机构办理业务顺便换发新证。

 

房产信息实现全国联网,以人查房自然而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。所谓以人查房,即以不动产权利人姓名为检索条件,查询其名下所有的不动产信息。简单来说,每个人名下有多少房产,是属于个人还是与他人共同拥有,房产位于什么地方,都能一目了然。

 

当然了,查询并不是谁都可以随意查。早在今年1月,原国土资源部便公布实施了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》。暂行办法旨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、保护和利用,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而不是为了方便以人查房。

 

暂行办法从查询主体,查询申请资料、程序,查询人违法时如何处罚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。个人的不动产信息并不是在任何人面前都是“透明”的,能查询、复制登记资料的,只有产权人和利害关系人。